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2/11/052.公司名稱:光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關於國巨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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